云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关于收取年度会务费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3-24

各院校图书馆:

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教高[2003]50号文件精神及《云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章程》的规定,我省各大专院校 图书馆需向云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(办公地点在云南师范大学图书馆)交纳年度会务费用,用于开展我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,组织相关的活动,保证图工委工作的正常运转。2010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年度会务费用仍按2009年的标准执行,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年度会务费用的交纳标准

1、副主任委员馆每年1000.00元;

2、副秘书长馆每年800.00

3、委员馆每年600.00

二、交费方式

1、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副秘书长的图书馆,只需按副主任委员馆的标准交纳会务费用。

2、各馆可将会务费直接交到云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办公室,或汇入云南师范大学校财务账户,图工委秘书处将按国家规定纳税和向学校交纳管理费,并由云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开具正式发票。

云南师范大学校财务账户:  收款单位:云南师范大学,   账号:8126010149120252

开户银行:812交行建设路支行(请注明“图工委会务费”)

请各院校图书馆给予大力支持,务必于2010531以前完成会务费的送交或汇寄工作。直接交到云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办公室即时可取发票,汇寄则由图工委秘书处将发票挂号寄各馆。

 

云南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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